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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安装前的储存
文章作者:zsjingquan 更新时间:2024-03-12

蓄电池安装前的储存

1、储存环境

如果在收货后没有立即安装电池,应尽可能将电池储存在5~30C左右.清洁.通风、没有阳光直射的室内。

2、储存时间

因自放电,电池在静置时容量会渐渐损失。切勿让电池静置超过12个月,否则会造成电池性能永久性的不良。当电池储存达6个月时,应以2.40土0.1V/电池的电压对电池进行均充充电24小时,并在此后每个储存间隔时间(不超过6个月)都应进行再次均充充电。在较高的存储温度下,电池自放电加速; 当温度从20C每提高10C,补充电间隔时间应减少- -半。例如,电池在35C的环境温度存储时,初始/再次充电时间间隔应为3个月。对电池未能作适当补充电将会影响电池的性能及寿命,从而使正常的保修期失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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